近日,柳城县市场监督局在打击假冒专利产品系列行动中查处了一起八宝粥假冒专利案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执法人员在柳城县沙浦镇沙浦阳百货业务部检查时发现,店架上有三罐苏香八宝粥(港亨)GangHengTMHK®)待销售的外包装标有专利号ZL201230178118.5.通过中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发现,该产品于2014年7月被知识产权局通知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在销售专利权终止后仍销售标有专利标志的产品,涉嫌伪造专利。
经核实,经营者于2021年7月26日从柳城县大埔镇某百货公司经营部购买了5罐120罐苏香八宝粥(港亨)ganghengTMHK®),总价值333元。截至调查,经营者销售价值2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柳城县市场监督局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76元。
同时,柳城县市场监督局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全县调查。截至目前,已对105户经营者进行了检查,其中21户销售涉案产品,涉案产品504罐,总价值2016元。柳城县市场监督局已对涉案经营者进行了立案调查。